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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类型:摘编 分类:政策

2003-09-08 09:09

罗安达国际博览会(FILDA)总章程
一、目的、范围和日期

  1、作为一项经济活动,罗安达国际博览会(FILDA)和其他类似的展览一样,其主要目的是为本国和外国的厂家、公司和其他从事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的组织,直接地或通过其代理或代表,向参观者展示其产品或服务项目,以推动技术交流和发展、促进贸易往来,引进技术、建立合资企业等等。
  2、博览会和专业展厅的日期和范围将由主办者适时予以公布,如遭遇不可抗拒力,日期和时间将做相应调整。

  二、报名登记
  1、每个参展商均须填写由主办者统一制作的表格提出参展申请。
  2、主办者将在指定期限内接受报名申请。一旦展场被全部占用或预订完毕,主办者将有权不再接受报名要求,这种情况将在公告中予以说明。
  3、报名表的填写要认真慎重,凡因错填或漏填而造成的错误和遗漏,主办者概不负责。

  三、参加条件
  1、拟参展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只要以有关厂家和公司的名义展出,相应的生产厂家和公司以及其代理或代表机构便可参加由本主办者组织的展览。
  2、在保证遵守上述条款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同时还接受与本博览会目的相关的由国家、商会、行业协会及其他代表机构组织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展出。

  四、接受报名
  1、只有在得到书面确认并完全履行报名表——附件1所述各点要求,特别是付款以后,方可视为正式参展商。
  2、集体或者国家报名参展均须签订合同,而且还须得到经主办者授权的两名经办人员的签字。
  3、应指出展出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品种、产地和其他被认为有用的相关内容;如果需要,还可在报名表后附加相应资料文件详尽说明。
  4、展品仅限于报名表中填写登记的商品。
  5、报名期限将在博览会开幕前30天结束。

  五、展位的确定
  1、将事先通知参展商主办者为其安排的展台位置或应需要临时所做的场地变动情况。
  2、开展前十天参展商可进场布展;特殊情况下,应有关方面的要求,布展时间可适当提前。

  六、服务项目与价格
  1、展场每平米的价格详见报名表或其附件。
  2、主办者提供服务项目的价格表将在博览会开幕前三十天予以公布。
  3、展览会上第三方的服务项目将只能由主办者事先批准并按合同严格管理。用餐和医疗则由主办者和服务商协商解决,在接受其服务之前,参展商应根据本章程附件2向服务商要求签署合同.
  4、在第三方服务中,材料和商业责任将由服务商负责。

  七、取消参展
  1、任何情况下,参展商都不得向第三者,即使是免费转让展场的占用权,除非经博览会组委会书面特别批准。
  2、如参展者取消报名,不管该展位后来是否被占用,都将按如下方式向其收取相应费用:
  在布展前45天提出取消的,收取50%。
  在博览会开幕前10天取消的,则收取100%。

  八、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分一次性支付和两次分期支付两种。分期支付即:
  报名时交50%。
  布展前30天交另50%;博览会组委会另有书面批准除外,但最晚不得晚于开幕前10天。
  如在博览会开幕前45天全额付款,参展商可享受5%的折扣优惠。
  付款可在安哥拉博览会财务部或其他地方,正常工作时间内办理,必须使用支票。
  参展报名将通过以上付款和收据得以确认。
  2、如参展商需要比报名表时申请的更大的参展面积,可以获得批准,但应即时交纳增加面积的相应费用。
  3、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全额交付租金的展位或展场、主办者有权另作安排。

  九、参展商品
  1、不得展示或散发可能影响其他参展者或公众,或可能损害展厅地面和其他现有建筑的商品和产品。
  2、在博览会展出时间内,展位和展厅必须有参展商指派的负责人员在场并时刻保持开放。
  3、在博览会期间,展出的商品不得撤除或出售。
  4、参展商品不得标明价格。
  5、在对公众开放得时间内,展品要摆放在显而易见的地方。
  6、只要需要,主办者将在博览会现场保证有海关人员。
  7、主办者对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混乱和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不负责任。
 
  十、展台的布置和装饰
  1、只有在确认参展资格并在博览会组委会领取布展许可证后,方可开始布展。
  2、如果需要对展台进行特别布置和装饰,参展者只有在其设计方案通过主办者技术部门的预审并且得到博览会组委会批准后方可进行。
  3、展厅内,展台限高2.5米,个别悬挂物或宣传品在得到博览会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超高。
  4、博览会组委会保留在认为适当的位置设置宣传牌和普通告示板的权力,参展商不得移动或遮挡,但对不合适的地方可以提出意见。
  5、展台的安装布置工作必须在开展前24小时完成,以便进行展场最后的清理和清洁工作。
  6、博览会组委会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如期完成展场的布置工作。这些措施包括对不可抗拒原因以外的每拖延8小时处以不高于报名费20%的罚款;对博览会开幕前2小时尚未完成布置工作的展台则将停止布展。
  7、对于由参展商自己直接安装布置的展场和设施,主办者将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技术要求
  1、如未得到主办者有关部门的特别许可,在展场底层展出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500公斤/平方米,在二层的则不得超过200公斤/平方米。
  2、严禁参展者在展厅内或墙面上直接使用胶水铺贴地毯、装饰画或其它物品。
  在使用膨胀螺钉、腻子、涂料、油漆、发电机或其它噪音震动设备时,严禁损坏墙面、隔板、天花板和地面。
  3、博览会展场内电压220伏和三相380伏,电流50赫兹。在得到主办者批准的情况下,参展商可以在自己的展位内安装配置独立的配电盘。
  4、展厅和博览会院内的普通照明由主办者负责,但展台和展厅内的电力设施则由每个参展商在兼顾整体和相邻参展商利益的条件下自行解决。
  5、如果参展商需要的电力超过额定值,其超出部分由参展商自负,主办者将视情况予以提供。
  6、所有电力设施的安装工作都必需在主办者的监督下进行,与总电网的连接只能由主办者的有关技术部门进行,否则,将有可能被处于10%的罚款。
  7、接线、用水、用电、电话、传真等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详见相应的价格表。
  8、接线、用水、用电、电话、传真和其他服务项目的要求应在报名表上注明,并将视条件予以满足。
  9、在露天展场的特殊施工,事先必须得到主办者技术部门的同意,参展商对自己造成的所有损坏负责,并在展览会结束后展品撤除前予以修复。
  10、装修工作和参展商应爱护主办者的消防栓、扩音器、灭火器、水、电等设施,参展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11、参展商如果需要对原有设施进行必要的改动,则必须对由此引起清洁、整理和修复工作负责。
  12、展厅的清洁和整理由主办者负责,参展商负责本展位的清洁卫生。
  13、在展台的安装布置过程中,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14、为能使参展商和整个博览会的展出更加成功,主办者将创造条件增加服务项目、提供更多的设备和人员,并将收取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
  15、由参展商造成的所有的任何损坏或损失,都将按成本的25%收费。

  十二、拆除
  1、各个展台和展厅的拆除工作将在博览会结束后的次日开始,8天时间以内结束,工作时间为8点半到16点。
  组委会可根据有关人员的要求,允许在展览会闭幕当天取走少量贵重物品。
  2、必须在博览会闭幕后8天以内拆除展台取走材料。逾期将按占用面积和时间收取仓储费,每天最少50美元,另有协议除外。
  3、所使用的设施应按主办者提供时的状态归还。
  4、由于不慎或展台、室外展厅布置施工所造成的损坏,参展商应予负责修缮。
  5、参展商从主办者处领取有关表格,在履行完毕相关手续并获得海关部门两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取走有关物品。
  6、如果没有物品离场许可,任何离开展场的车辆都将被扣留;如有必要,甚至还将提交司法警察。

  十三、安全、卫生和饮食
  1、没有主办者的特别许可,展出结束后参展商的人员不得擅自在展台过夜。
  2、对于参展商自己联系的保安和其他人员等第三方服务项目,主办者概不负责。
  3、由主办者负责承担的整个博览会的安全保卫工作将在博览会闭幕3天后结束。此后,材料安全将由参展商自己负责,而且还得遵守本章程十二条第2点的有关规定。
  4、对于事先未获准展出或其展出对博览会造成影响和损害的机器、设备和其他产品,组委会可以随时停止其展出。
  5、组委会将确保最少有一个急救站、一个电话传真室和安全照明,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还将设立一个警察值班点。
  6、主办者将在布展前和展出期间以及其它非展出时间,保证进行消毒处理并将事先通知以便参展者对其敏感产品加以保护。
  7、主办者将对室内展品提供安全服务。如果需要,在得到公司和主办者同意的情况下,参展商可以为其室外展品安排一个公司统一着装的保安人员。
  8、如遭偷盗,参展商应立即书面向安全部门报告并通知主办者。在接到通知后,尽可能找出证人。
  9、主办者将尽可能为饮食和酒吧服务提供方便,要求执行固定价格,但是不对其服务质量和价格负责。

  十四、参展商的临时人员
  除使馆和在安合法设立的外国代表机构人员外,只能通过主办者雇佣安哥拉常驻人员并按有关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十五、保险
  参展商可为参展的有关人员、设备和材料办理保险,费用自理,可委托主办者请保险人员现场服务。

  十六、海关及货运代理
  1、所有与海关业务、货物运输、展场内搬运和包装箱的仓储等有关事宜,参展商都应通过相应的授权机构办理。
  不遵守本条款规定将可能失去参展权,在提供服务之前应要求有关单位出示主办者的有关批文。
  2、为了办事方便,海外参展商应同主办者推荐的货运代理和报关行洽谈有关事宜。
  3、如果对前条所提及的清关和货运代理服务的海关手续有特殊要求,参展商可在博览会开幕前30天开始办理。
  4、罗安达国际博会将按保税库管理并设立一个缉私警察站,展品可从港口或机场直接运往展场,商品和机器只在出售以后支付关税。

  十七、自由进入和停车场
  1、在博览会开展前和闭幕后,参展商应为其有关人员申请足够的布展入场证和拆展入场证。
  2、依据参展面积,参展者有权获得相应数量的人员出入证、车辆和集装箱通行证,证件将登记有关姓名、不可转让、博览会期间有效。

  3、参展者可为其邀请对象和客户购买请柬和通行证,还可为销售人员优惠购买入场券。
  4、主办者有权划定停车场并严格执行。
  5、停车场将由警察管理,保安部门协助,所有偶发和突发事件都将由警察处理。为维护大家共同利益,场内严禁洗车。
  6、博览会所有的展台、展位、单独的或专设的展厅、室外以及主办者提供的其他任何用地,都始终由主办者管辖。

  十八、国家日
  展出期间,可以安排几天时间进行商务洽谈、座谈、介绍情况和其文化活动或国家日,应需要也可设立国家上午或下午,活动的组织由其推动者负责,博览会主办者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支持。

  十九、广告
  1、参展商不得散发和张贴任何有损其他参展商和公众利益或主办者认为不适宜的宣传册、广告画和其它出版物。不管是否已获批准,也不管参展者是否已为张贴告示和散发小册子交付了税金,主办者可以禁止其张贴和散发。
  2、在报名登记时,所有参展商都应提供一种单色宣传材料,主办者将负责制作博览会简介。
  如果条件允许,参展商缴纳有关费用以后可以制作多色宣传材料。
  3、主办者有各种摄像和摄影的专有权利,可以允许公司和专业人员进行摄像和摄影,从业人员胸前将挂有15x10公分的许可证。
  主办者将收缴未经许可获取的资料,还可对此行为诉之司法程序。
  4、对6月10日以前报名登记的参展商,主办者将制作包括参展商名称、地址和产品在内的参展商名录,并向所有参展商、参观个人和单位散发。
  5、不管是集体的、还是本国的或外国的展厅,都不得自己使用音响设施。如经博览会组委会同意,在相应的国家日正常展出时间内,可以使用。
  6、组委会将免费制作和散发至少一种展览会宣传册。参展商应认真填写附件5的表格,如不提交此表和宣传材料,主办者对未能印出目录不负责任。

  二十、总规定
  1、将依照现行法规对工业产权进行保护。如在这方面受到损害,主办者又无力解决时,则可向有关权力机构提起诉讼。
  2、参展者应根据报名表中的声明遵守一切相应规定。
  3、主办者将执行本章程附件6和7确定的计划和日程安排。
  4、本章程对其他展览会同样适用。
  5、组办者将颁发参展证书并评出(不设评委)最好的展出予以奖励。

  二十一、突发事件和司法问题
  1、所有投诉都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以内书面报告主办者并以收据为证。
  2、如发生突发事件或遭遇不可抗拒力,博览会取消或推迟举行,不得要求赔偿,也不退还所付费用。这些款额将为参展者保留直至博览会举行,但是时间最多不超过180天。
  3、对于可能出现的与博览会有关的争执将由罗安达法院负责裁决。
  4、突发事件将由博览会组委会负责解决。
  5、如展览的专项合同与本章程发生冲突,以合同条款为准。

罗安达国际博览会
主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