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安哥拉概况投资及经贸指南商情发布经贸动态中、安经贸信息专题调研进口商名录中资企业网站导航投资信息经贸新闻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安哥拉将出台新法律禁止保安企业使用武器
2009-11-04 06:04  文章来源:驻安哥拉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如权力机构批准,安哥拉即将出台的一部法律将规定私营保安企业不得使用武器(用于战争的武器类型)。
  上述消息由安哥拉国家警察副总司令保罗•阿尔梅达宣布。他说,新法律实施后,任何私营保安企业都不能拥有武器,将来使用武器的机构只能是军队和警察。法律还将明确规定个人防身用抢的类型和口径,保安公司也将用这类枪械来履行其职能。只要新法律一批准,各私营保安企业就将上缴所持有的武器。
  他披露,全国私营保安公司拥有武器23000件,90%的私营公司没有个人防身用抢。因此,有必要建立个人防身用枪的内部销售系统,以便保安公司使用和个人防身用,同时国家警察将对此予以管控。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安哥拉关注我经济运行情况    2009-11-01 02:18
安哥拉南部农事活动正式启动    2009-11-01 02:11
安哥拉中部水泥厂建设项目2012年完工    2009-10-31 00:05
安哥拉部长会议批准2010年国家预算案    2009-10-31 00:04
安哥拉石油公司再次宣布石油新发现    2009-10-30 05:58
安哥拉媒体报道中国将建港珠澳大桥    2009-10-30 05:55
安哥拉政府批准重启“新生活区”住房项目    2009-10-30 05:53
石油业仍然是安哥拉经济支柱    2009-10-29 04:45
安哥拉甲流感疫苗11月份才能到货    2009-10-29 04:43
安哥拉农业简讯二条    2009-10-29 04:38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安哥拉经商参处邮箱